安水许准字〔2024〕第27号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已建)
来源:政法科 作者: 时间:2024-07-03 17:24:27.0 浏览人次

  

  行政许可文书号:安水许准字〔2024〕第27号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安阳市水利局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项目名称: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已建)

  许可类别:行政许可

  许可内容:本机关于2024年6月28日受理你单位报送的取水许可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和《河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等规定,以及《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已建)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结合专家审查意见,经研究,许可如下:

  一、本项目为已建项目,位于安阳市殷都区梅元庄,始建于1958年,由安阳钢铁公司经过改制设立;现产钢850万t/a,生产工艺先进,集焦化、烧结、炼铁、炼钢、轧钢于一体,具有完整的钢铁生产链,主要产品有中厚板、热连板卷、线棒材、型材、钢铁附属产品等,现有职工11593人;生产厂区占地面积4.5km2。原年许可水量为3688.62万m3/a,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截止。因项目产能变化,取水量变更,且原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将截止,特重新办理取水许可手续。

  二、同意项目运行期年许可水量3408.1万m3/a,其中地表水3231.2万m3/a,自来水176.9万m3/a。取水用途为工业用水、生活用水。项目取水水源为彰武水库地表水,经万金渠(右岸0+850)输送到安钢供生产使用;生产区办公、生活供水水源取用市政公共管网自来水。万金渠来水评价结果与循环冷却水水质要求进行对比分析,万金渠来水符合冷却水指标标准,水源水质良好,满足本项目用水水质要求。

  三、本项目吨钢用新水量为4.01m³/t,符合《工业与城镇生活用水定额》(DB41/T385-2020)中先进值4.4m3/t定额要求。本项目用水工艺、用水过程、节水潜力、节水方案、节水保障措施基本满足节水评价要求。

  四、你单位应当按照《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2012)、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和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取水口监测计量体系建设的通知》要求,在取水口安装在线监测计量设施并接入河南省取用水管理平台,确保计量设施正常运行。

  五、本项目万金渠首年取水量为3594万m3,占彰武水库多年平均来水量年均值20538万m3的17.5%,占彰武水库设计工业供水12600万m3的28.5%,对区域水资源状况影响不大。能满足下游河道生态需水、工业企业、灌区农业灌溉用水户的需水要求。本项目取水对下游河道生态、其它用水户权益影响较小。

  由于中水再生水设施、输水管道仍未建成,目前不具备为本项目供水条件,中水供水管网到达前本项目采用彰武水库地表水作为生产供水水源,城市自来水作为生活用水水源,实行分质供水,符合当前安阳市区水资源管理及配置要求。

  六、该项目退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各个厂区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安钢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扣除处理回用量,安钢本厂生产生活废水处理后外排水量1.03万m3/d,年退水量约378万m3。处理后外排水经还水渠汇入万金渠,由万金渠经市区护城河入茶店坡沟及洪水河。安阳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2月为本项目颁发了排污许可证(914100007191734203001P),该项目退水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对水生态环境、水功能区和第三者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七、安阳市水利局负责你单位取用水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你单位应及时向负责日常监督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实际取用水情况,依法及时足额缴纳水资源税;保障在线监测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及运维;做好取用水总结、用水统计直报系统填报,节约用水等相关工作。你单位应严格落实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和用途管制要求,加强节约集约利用,加快中水水源工程建设,早日实现水源转换。

  本申请批复后,你单位应当及时向我安阳市水利局报送核验相关资料,对取水工程及设施验收合格后核发取水许可证。

  行政相对人名称: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7191734203

  法定代表人姓名:程官江

  许可决定日期:2024年6月28日

  有效期自:2024年6月28日

  有效期至:202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