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文书号:安水许延决字〔2024〕第1号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安阳市水利局行政许可延续决定书
项目名称:安阳市人民医院地源热泵延续取水项目
许可类别:行政许可
许可内容:
一、安阳市人民医院位于安阳市文峰区岳飞街东段1120号,占地面积247亩,总建筑面积27.6万m2,供暖、制冷面积21.22万m2,共有自备井56眼,其中抽水井18眼、回水井36眼、备用井2眼。原批复取水水源为地下水,用途为地温空调,许可水量为331.29万m3/a,取水许可证于2024年3月31日到期。
二、你单位2019年至2023年实际取水量分别为385.88万m3、283.65万m3、287.55万m3、260.18万m3、315.04万m3。根据近几年实际取用水情况和取水许可管理要求,决定批复延续许可水量为331.29万m3/a,取、回水水质经检测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GB5749-2022)相关要求。
三、本机关按照《河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用水单位实际取水情况和取水许可管理要求,决定批准安阳市人民医院延续行政许可,许可水量为331.29万m3/a,取水水源为地下水,用途为地温空调,退水除极少量渗漏外,全部回灌地下。
四、本机关负责你单位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工作,你单位应当按照取水许可管理要求,做好取水总结、用水统计、节约用水、水资源税缴纳等相关工作。
本机关作出决定当日向你单位颁发取水许可证。
行政相对人名称:安阳市人民医院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500417346082W法定代表人姓名:张勇
许可决定日期:2024年03月18日
有效期自:2024年03月18日
有效期至:2027年0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