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市水利局组织召开《安阳市卫河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专家论证会,会议由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王献勇主持,安阳市律师协会轮值会长李慧峰、安阳师范学院法学院副教授张国强、大沧海律师事务所律师任利民以及市水利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水利局政法科负责同志对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情况、文本结构及需要论证的重点问题进行了介绍。与会人员围绕具体条款、文字表述、执法主体以及与其他规范性文件衔接等问题展开了充分、深入的讨论交流,提出了专业、有效的意见建议。
经充分讨论,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本次裁量基准制定,符合立法目的,未超越法定种类、幅度,综合考虑了相关因素,所采取的处罚措施必要、适当,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划分等次,具有较强可操作性。
会议同意《安阳市卫河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通过专家论证,待该裁量基准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经集体决策后,依法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