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水许准字〔2024〕第3号 安阳化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扩建项目(年产10万吨甲胺)取水项目
来源:政法科 作者: 时间:2024-02-06 10:50:34.0 浏览人次

  

  行政许可文书号:安水许准字〔2024〕第3号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安阳市水利局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项目名称:安阳化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扩建项目(年产10万吨甲胺)取水项目

  许可类别:行政许可

  许可内容:

  一、安阳化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安阳市龙安区彰武街,建设规模为年产20万吨复合肥、7万吨甲胺、7万吨DMF、2万吨DMAC、25万立方米加压砌块砖、20万吨乙二醇、10万吨保险粉。年产10万吨甲胺扩建项目于2022年4月经安阳市龙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同意建设,计划2024年投入运行。取水水源为彰武水库地表水和下堡村、谢家庄地下水(共11眼井),地表水作为生产用水水源,地下水作为办公和生活用水水源。经分析核定复合肥单位产品用水量0.35m3/t、甲胺单位产品用水量20.7m3/t、DMF单位产品用水量20.7m3/t、DMAC单位产品用水量0.032m3/t、加压砌块砖单位产品用水量0.31m3/t、乙二醇单位产品用水量16.54m3/t、保险粉单位产品用水量10m3/t。居民生活用水定额90L/(人ꞏd),主要用水指标符合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与城镇生活用水定额》(DB41/T385-2020)等相关要求。考虑引水和输水损失,核定项目年取水量为787.19万m3/a,其中地表水水量为703.78万m3/a,地下水水量为83.41万m3/a。

  二、你单位生产、生活废水经安化废水处理终端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多余的退水排入洹河,汇入安阳河安阳县蒋村工业用水区,退水量为229.17万m3/a。项目退水对水功能区、水生态环境和其他用水户影响较小。已于2023年04月17日获得安阳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编号:91410500172191923G01P。

  三、你单位应尽快实施地下水置换工程,2025年底前将生活用水转换为取用南水北调水的天池水厂供水,将地下水水源井封停,作为项目应急备用水源。

  四、你单位应加强管网维修管理和漏水监测,降低管网输水损失;加强日常生活管理,避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严禁将废污水直接外排;应提高用水效率等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措施。

  五、你单位应当按照《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2012)、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和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取水口监测计量体系建设的通知》要求,在各取水口安装在线监测计量设施并接入河南省取用水管理平台,确保计量设施正常运行。

  六、我局负责你单位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你单位应当按照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工作的要求,做好取水总结、用水统计、计划取水、节约用水、水资源税缴纳等相关工作。

  本申请批复后,你单位应及时向我局报送核验相关资料,对取水工程及设施验收合格后核发取水许可证。

  行政相对人名称:安阳化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00172191923G法定代表人姓名:韩联国

  许可决定日期:2024年01月31日

  有效期自:2024年01月31日

  有效期至:2027年0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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