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裁量基准是行政机关的具体执法尺度和标准,为进一步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裁量权基准运用,10月27日上午,我局召开了《安阳市南海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裁量基准制定工作部门协调会。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各参会单位要根据职能管理要求,结合我市执法工作实际,对《条例》法律责任相关规定进行逐条梳理,提出合理意见,并按时完成上报工作。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规范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重要意义,严格规范使用裁量基准和适用规则,进一步细化量化裁量基准,遵循“公开公正、程序合法、综合裁量、过罚相当、高效便民”原则,依法履行水行政监督管理职责,全链条落实法定水行政执法程序,用好裁量基准和适用规则。
会后,市水利局将梳理各单位意见,进一步完善裁量基准制定的相关内容,确保制定的行政裁量基准和有关上位法衔接有序、协调统一,有力推动全市水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