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文书号:安水许准字〔2022〕第52号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项目名称:瓦亭沟沟渠修复工程穿石武高铁
许可类别:行政许可
许可内容:瓦亭沟沟渠修复工程穿越石武高铁段位于安阳市海兴路与黄河大道交叉东北角穿石武高铁处,河道永久建筑物防洪标准按照城市5年一遇防洪标准进行评价。瓦亭沟穿石武高铁处城市5年一遇设计流量为93m3/s,该处工程设计为双孔钢筋砼箱涵,单箱涵宽7.6m,高3m,箱涵净宽共15.2m,设计底板高程57.99~57.95m。
行政相对人名称:安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522417456636F
法定代表人姓名:米永建
许可决定日期:2022年10月31日
有效期自:2022年10月31日
有效期至: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