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文书号:安水许准字〔2022〕第45号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安阳市水利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项目名称:关于对安阳县茶店坡沟G4高速至G341国道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审批
许可类别:普通
许可内容:
你们《关于安阳县茶店坡沟G4高速至G341国道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安县水〔2022〕84号)收悉,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和《安阳县茶店坡沟G4高速至G341国道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专家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初步设计报告确定的工程治理标准。本次安阳县茶店坡沟G4高速至G341国道段治理工程,设计标准为城市排涝2年一遇,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
二、基本同意按专家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的河道治理方案和工程治理措施对河道进行治理。
三、基本同意本次河道治理范围为茶店坡沟G4高速至G341国道段(桩号0+000~10+390),总长度10.39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疏浚扩挖河道10.39km;河道岸坡护砌7.774km;拆除阻水废弃桥梁1座;拆除重建生产桥1座等。
四、工程需完成土石方39.57万m3,砌体1.60万m3,砼和钢筋砼3705m3。原报项目总投资5768.47万元,其中工程总投资5537.56万元;专家审查核定项目总投资6132.26万元,其中工程总投资5863.84万元;安阳县财政评审工程总投资5843.78万元;工程占地及附属物补偿投资268.42万元(由安阳县人民政府自筹解决)。
五、请你县严格按照初步设计批复的工程规模、设计标准、建设内容组织工程实施。同时,要严格按照《河南省省级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要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及早发挥工程效益。建设项目涉及征地、环保、水保、文物等,建设单位应在开工前按照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河道治理后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划边定界工作。
行政相对人名称:安阳县水利局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5220056022032
法定代表人姓名:李双林
许可决定日期:2022年9月26日
有效期自:2022年9月26日
有效期至:长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