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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6年防汛保安专项执法行动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的公告
来源:水政中心 作者: 时间:2026-03-23 16:48:56.0 浏览人次

  按照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防汛保安专项执法行动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为依法打击妨碍河道行洪、侵占水库库容及危害水库安全、河道非法采砂、破坏水工程、水文监测设施等水事违法行为,确保全市河湖库安全度汛,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局工作方案,现将专项执法行动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予以公布,广泛征集问题线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电话和邮箱

  水利部涉水问题监督举报电话:12314

  河南省水利厅监督举报电话:0371-65571733

  安阳市水利局监督举报电话:0372-3950110

  电子邮箱:aysszbzzx@126.com

  二、受理范围

  (一)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

  1.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

  2.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物体,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

  3.围湖造地或者未经批准围垦河道;

  4.未经批准擅自修建或者未按照批准的要求修建水工程,或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

  5.拒不服从防汛抗旱统一调度,以及其他违法利用、违法占用河湖或妨碍河道行洪的行为。

  (二)侵占水库库容及危害水库安全问题

  1.围垦水库、围(填)库造地;

  2.擅自在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内倾倒垃圾、弃渣弃土、修建码头、筑坝拦汊、网箱养殖、建(构)筑物等;

  3.在水库库区非安全区域非法停泊船只,以及其他影响水库防洪安全、工程安全、危害库岸稳定的行为。

  (三)河道非法采砂行为

  1.未经批准擅自采砂;

  2.在禁采区、禁采期采砂,或者不按照许可的采砂方式,超范围、超深度、超功率、超船数、超许可量采砂;

  3.采砂结束后未按照年度采砂实施方案要求及时关停清理砂场、清运影响河道行洪的砂堆、撤离采砂船只和机具;

  4.以河道疏浚、治理为名行非法采砂之实的行为,以及采砂管理领域涉黑涉违法犯罪行为。

  (四)破坏水工程、水文监测设施行为

  1.侵占、毁损水工程及堤防、水闸、护岸、抽水站、排水渠系等设施;

  2.毁坏大坝及其观测、通信、动力、照明、交通、消防等管理设施;

  3.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打井、采石、采矿、挖沙、取土、修坟等危害大坝安全的活动;

  4.擅自操作大坝的泄洪闸门、输水闸门以及其他设施,影响大坝正常运行;

  5.擅自移动、使用、侵占、毁坏水文监测和测量设施、水文地质监测设施;

  6.在水文测验河段保护范围内种植林木或者高秆作物、堆放物料、修建建(构)筑物,影响水文监测正常开展等行为。

  三、举报要求

  举报人需尽可能详细地提供水事违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违法情形以及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等),以便我们快速有效地核实查处。我们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切实保护举报人权益,对泄露举报人信息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关注、支持和参与防洪安全,共同守护良好河湖生态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