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6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市水利局 作者: 时间:2025-09-05 14:55:04.0 浏览人次

  汤阴县代表团:

  感谢贵团对我市水利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团提出的关于“关于解决汤阴县琵琶寺水库水源”的建议收悉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向省水利厅进行沟通汇报并取得阶段成效。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汤阴县琵琶寺水库水源取水口位于鹤壁市境内,引水纠纷由来已久。1991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关于解决淇河水事纠纷的报告的通知》(豫政办文〔1991〕157号),纠纷暂时得到缓解。2008年,位于引淇入琵洞口上游的盘石头水库建成并落闸蓄水,平时泄水被南山水电站发电引走,致使琵琶寺水库长年无水可引,琵琶寺水库灌区5.3万亩农田灌溉长期得不到保障,群众意见大,民心不稳定,对汤阴县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水事矛盾进一步加剧。

  二、工作措施

  安阳市和汤阴县两级政府和水利部门高度重视引淇入琵工作。2009年2月和2012年6月,汤阴县水利局先后两次向市水利局反映引淇入琵受阻情况,市水利局多次与鹤壁市水利局和盘石头水库建管局进行沟通协调。在协调难以进行的情况下,市水利局向省水利厅报送了《安阳市水利局关于解决琵琶寺水库引水灌溉的请示》(安水〔2009〕139号)和《安阳市水利局关于转呈汤阴县水务局关于引淇入琵受阻情况的请示》(安水〔2012〕65号),并向省厅领导进行专题汇报,请求省厅帮助协调引水水源。2012-2013年期间,市政府和市水利局相关领导数次与鹤壁市政府协商琵琶寺水库引水问题,暂时解决了当年的抗旱水源问题。

  2014和2015年,根据《市人大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36号“关于协调宜沟镇琵琶寺水库水源”的建议》,我局及时向省水利厅进行汇报建议:一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参照漳河分水办法,由省厅或委托豫北水利工程管理局抽调安阳、鹤壁有关人员,成立常设管理组织,制定分水方案,明确引水时间、引水量、监督机构和责任追究制度;二是落实工程措施。在引淇入琵洞口下游300米处建一拦河坝,做到有坝引水;三是按照后建水利工程不影响原有水利工程的原则,在引淇入琵洞口安装计量设施,确保盘石头水库按规划设计中的水量每年向琵琶寺水库提供1500万立方米水量。彻底解决引水纠纷,维护汤阴县引水权益,发挥琵琶寺水库工程效益,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省水利厅各级领导也高度重视,多次深入现场进行调研和协调,提出了促进引水工作的有关措施:一是2013年,省水利厅起草了《关于解决安阳鹤壁引淇入琵水事纠纷的建议》和《鹤壁市安阳市关于解决引淇入琵水事纠纷的协议》,明确了引水方案、工程措施、资金筹措和监督管理等具体内容,并征求了安阳、鹤壁两市水利部门意见。由于鹤壁市对省水利厅起草的建议和协议抵触情绪大,抛开了省厅的建议和协议,自己起草了《引淇入琵农业灌溉调水意见》,提出了在满足鹤壁自身用水的前提下多余的水才同意琵琶寺水库引水的方案,且提出了汤阴县负担鹤壁市水利局为此设立的专门管理站的人员工资、工程管护费用和缴纳引淇入琵水资源费等苛刻要求,加之鹤壁市水利局和盘石头水库管理局分属两位鹤壁市领导分管,协调难度极大,多次协调未果。二是省水利厅拟安排300万元资金用于引淇入琵拦河坝建设,由于鹤壁市阻挠,致使拦河坝未能开工。因引淇入琵水事纠纷涉及当事双方两个省辖市,省政府虽有文件,但由于缺乏监督机制,执行效果差,引水纠纷始终未能得到有效解决。安阳市、县两级水利部门虽然每年都尽心尽力做了大量工作,但协调难度极大,收效甚微。

  2025年,我局再次向省水利厅上报《安阳市水利局关于协调解决汤阴县琵琶寺水库引水水源问题的请示》,2025年5月9日,省水利厅一级调研员王学顺召开盘石头水库扩容工程征地移民工作协调会,安阳、鹤壁两市政府负责同志参加,安阳市副市长贾晓军和市水利局局长付文彬在会上就水库扩容工程征地移民相关工作发表意见同时,充分表达我市琵琶寺水库引水诉求。省厅拟结合近期鹤壁市盘石头水库扩容事宜,同步解决该问题,且安排了多个处室协调处理。目前,正在稳步推进中。

  三、下一步计划

  我局将持续向省水利厅汇报和反映,争取省水利厅支持力度,督促鹤壁市落实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和省水利厅协调意见,采取相应措施,加快解决琵琶寺水库引水水源问题,保障琵琶寺灌区灌溉用水。同时,希望汤阴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继续对此事高度关注,共同向上级政府积极反映,争取引水纠纷早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