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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三管三必须
来源:政法科 作者: 时间:2025-07-25 09:46:17.0 浏览人次

  

  一、“三管三必须”指什么?

  “三管三必须”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安全生产核心原则,2021年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将其上升为法律要求,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二、三管三必须”的核心内涵

  1.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这一条主要针对政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必须管安全。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强化监管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负有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检查和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防范。

  2.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即生产经营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应根据自身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切实履行并落实之。

  例如,财务部门管财务业务,就应协助主要负责人及时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监督实用,并如实记录提取和使用台账,保证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人力资源部门应招聘满足本单位安全生产需要的持证人员,如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组织制订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督促有效实施

  3. 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这句话的焦点实际上是生产经营与安全生产的关系,上到主管生产的负责人下到班组长、一线员工,都负有本层级生产和安全的双重职责,而这恰恰是最容易出现问题的。实际上,没有生产就没有经济基础开展安全管理,没有安全就不能保障生产经营正常运行,二者是典型的互相依存的关系,绝非对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