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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安阳市水利局关于建立水利行业强监管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公告
来源:政法科 作者: 时间:2025-01-22 11:32:06.0 浏览人次

  根据《水利部关于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24年第24号)《水利部关于废止一批文件的通知》(水办〔2024〕320号)和2025年1月14日《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废止一批文件的公告》,结合我市水利工作实际,市水利局决定废止《安阳市水利局关于建立水利行业强监管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水〔2020〕41号)1个文件(详见附件)。废止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宣布废止的文件目录

  2025年 1月 20日



 

 

附件:



宣布废止的文件目录

序号

发文字号

文件名称

备注

1

安水〔2020〕41号

安阳市水利局关于建立水利行业强监管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

11个附件具体如下:

附件1.《安阳市水利局行业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职责、监督检查实施办法》

附件2.《安阳市水利局“互联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3.《安阳市水利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办法》

附件4.安阳市水利局建立水行政执法联合巡查机制方案

附件5.安阳市水利局特定飞检工作规定

附件6.安阳市水利局落实水利资金监督检查办法实施意见

附件7.安阳市水利局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监督检查办法

附件8.安阳市水利局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监督检查办法

附件9.安阳市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

附件10.安阳市水利局水利工程合同监督检查办法

附件11.安阳市水利局水利工程招投标监督检查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