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文书号:安水许准字〔2025〕第1号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项目名称:安阳市市政污水处理中心一期工程排水口
许可类别:行政许可
许可内容:安阳市市政污水处理中心一期工程排水工程由市政污水处理中心出水泵房接出,向西经朝阳路、朝霞路后至洪河左岸,在洪河(桩号12+180)左岸处穿越洪河堤防排入,全长约2500m。管线采用DN1200PE管,设计排水流量为1.16m3/s。
行政相对人名称: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5000055772041
法定代表人姓名:杨庆兵
许可决定日期:2025年1月13日
有效期自:2025年1月13日
有效期至:2028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