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文书号:安水许延决字[2022]第3号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安阳市水利局行政许可延续决定书
项目名称:安阳城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许可类别:普通
许可内容:本机关于2022年11月8日受理你单位报送的安阳城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第八水厂取水许可延续申请(原取水许可证编号:B410502S2021-0261),结合专家审查意见,经研究,许可如下:
一、基本情况。原安阳水务集团公司更名为安阳城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安阳市第八水厂位于城市南部宝莲寺西部,取水水源为南水北调水,取水口为38号小营分水口。2017年11月9日安阳城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第八水厂取得了河南省水利厅颁发的取水许可证,许可水量为3650万m3/a,主要为城市居民生活供水,取水许可证于2022年11月9日到期。
二、安阳市第八水厂2017、2018、2019、2020、2021年实际取水量分别为2281.16万m3/a、3166.17万m3/a、2985.84万m3/a、2791.80万m3/a、2747.76万m3/a。取用南水北调水源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源水质标准,取水水质水量满足取水要求。
三、安阳市第八水厂属于城市供水工程,水厂自身无废污水产生,供水区域产生的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收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对水功能区及第三者基本无影响。
四、本机关按照《河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你单位近几年实际取水情况、延续申请书专家审查意见及取水许可管理相关要求,决定批准安阳城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第八水厂取水许可延续,许可水量为3600万m3/a,取水水源为南水北调水。
五、你公司应当加强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工作,积极采用先进的技术和工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26%以内。
六、我局负责你单位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工作,你单位应当按照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工作的要求,做好取水总结、用水统计、节约用水、水资源税缴纳等相关工作。
本取水许可延续申请批复后核发取水许可证。
行政相对人名称:安阳城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00692160979N
法定代表人姓名:刘国同
许可决定日期:2022年11月8日
有效期自:2022年11月8日
有效期至:2025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