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9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办公室 作者: 时间:2022-08-18 17:41:08.0 浏览人次

  

尊敬的陈现堂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沿卫河增加蓄滞洪区面积的建议”已收悉。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根据水利部门的职责、管理要求等,付文彬局长主持召开了有关单位参加的会议进行讨论,就有关建议,进行认真研究,结合实际情况,现提出如下反馈意见。

  一、建议、批评和意见内容:2021年,特大降雨让卫河河道处于高水位运行,防洪形势严峻,内涝问题十分突出,给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较大损失,内黄县卫河蓄滞洪区下游出水口在二安镇大刘村,紧邻其下游为小刘村、草坡村、后王村、南寨村等五、六个村,约七八千亩耕地,地势比蓄滞洪区还要低注,积水严重,群众反映强烈,涉及补偿问题意见较大,建议纳入蓄滞洪区面积,让受灾群众能享受一样的政策补偿。

  二、小滩坡蓄滞洪区状况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蓄滞洪区为小滩坡蓄滞洪区。小滩坡蓄滞洪区是水利部根据《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2000年5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86号发布)规定、以《关于公布国家蓄滞洪区修订名录的通知》(水汛﹝2010﹞14号)、《河南省水利厅关于转发水利部〈国家蓄滞洪区修订名录〉的通知》公布的。

  小滩坡蓄滞洪区是解决卫河超标准洪水时运用的蓄滞洪区,围堤由卫河右堤(于村-浚内沟口)和东防洪堤两部分组成,它是保护卫河中下游平原地区防洪安全必不可少的蓄洪工程,是卫河下游地区重要的防洪安全保障。

  小滩坡蓄滞洪区由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调度。卫河发生超标准洪水时,由省防指根据蓄滞洪区启用条件,下达蓄滞洪区启用命令,洪水过后,严格按照蓄滞洪区有关法规政策确定补偿范围、对象、标准等,对蓄滞洪区淹没范围内居民进行补偿,使受灾群众尽快恢复生产生活、重建家园。

  三、建议调研情况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蓄滞洪区下游出水口在二安镇大刘村,紧邻其下游为小刘村、草坡村、后王村、南寨村等五、六个村……”,根据现场调查和蓄滞洪区图纸比对,上述村庄位于卫河右堤之外(卫星图附后),不在小滩坡国家蓄滞洪区以内,根据有关政策,不能纳入蓄滞洪区补偿范围。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并欢迎您在今后的工作中提出宝贵意见。我们将一如既往的努力做好蓄滞洪区工作,同时也请各位代表继续给予监督指导,使我们的工作做得更好。

  附件:小滩坡蓄滞洪区卫河右堤附近卫星图

  2022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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