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河水利物资仓库物业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来源:物资站 作者: 时间:2022-07-25 16:17:24.0 浏览人次

  

  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安阳市水利物资服务站委托,就安阳河水利物资仓库物业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安阳河水利物资仓库物业服务项目

  1.2.采购编号:AY715

  1.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4.采购项目基本概况:安阳河水利物资仓库物业服务,服务期1年,技术参数详见谈判文件“基本技术要求”

  1.5.采购预算:49000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符合下述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内容在证照登记或许可范围),■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2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其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投标人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5 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6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谈判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2.7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谈判文件的获取:

  3.1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7月26日—2022年7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发售地址: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阳市北关区安漳大道与中华路交叉口东北角泰祥家园)。

  3.3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3.4 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携带的资料:

  3.4.1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4.2非单位负责人(非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5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谈判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4.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开启)事宜:

  4.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7月29日下午4:00。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阳市北关区安漳大道与中华路交叉口东北角泰祥家园)。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安阳市水利局网》网站和安阳市水利局一楼大厅公示栏上同时发布。

  6.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安阳市水利物资服务站

  联系人:郑军亮

  电话:1359810990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小钰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9903724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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