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文书号:安水许准字〔2022〕第16号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安阳市水利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项目名称:KF11路(光明路-生态廊道)跨越万金南干七支渠桥梁工程
许可类别:普通
许可内容:本机关于2022年6月1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KF11路(光明路-生态廊道)跨越万金南干七支渠桥梁工程审批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已批复。
行政相对人名称:安阳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522MB1N30747A
法定代表人姓名:杨顺生
许可决定日期:2022年6月1日
有效期自:2022年6月1日
有效期至: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