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水建管〔2022〕21号 安阳市洹河于曹沟至崇义段治理工程(示范区段)
来源:政法科 作者: 时间:2022-05-16 18:54:55.0 浏览人次

  

        行政许可文书号:安水建管〔2022〕21号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安阳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安阳市洹河于曹沟至崇义段治理工程(示范区段)竣工验收鉴定书》的通知

  项目名称:安阳市洹河于曹沟至崇义段治理工程(示范区段)

  许可类别:普通

  许可内容:本机关于2022年5月12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河南省安阳市洹河于曹沟至崇义段治理工程(示范区段)

  申请,经审查,符合水利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规定要求,已批复。

  行政相对人名称:安阳县水利局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5220056022032

  法定代表人姓名:李双林

  许可决定日期:2022年5月12日

  有效期:长期

  

  • 版权所有:安阳市水利局
  • 网站地图 备案号:豫ICP备2020027769号-1 网站标识码:4105000052
  • 联系电话:0372-5901310 E-mail:aysl@hnsl.gov.cn 地址:安阳市文峰区富泉街
  • 豫公网安备 41050202000183号 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