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文书号:安水建管〔2022〕21号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安阳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安阳市洹河于曹沟至崇义段治理工程(示范区段)竣工验收鉴定书》的通知
项目名称:安阳市洹河于曹沟至崇义段治理工程(示范区段)
许可类别:普通
许可内容:本机关于2022年5月12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河南省安阳市洹河于曹沟至崇义段治理工程(示范区段)
申请,经审查,符合水利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规定要求,已批复。
行政相对人名称:安阳县水利局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5220056022032
法定代表人姓名:李双林
许可决定日期:2022年5月12日
有效期:长期